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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工作委員會
文興高中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組織章程
107.09.19輔導工作委員會議通過
壹、 依據:
一、 高級中等教育法
二、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
三、 學生輔導法
貳、 組織:
一、 本委員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為全校輔導工作最高負責人,綜理全校輔導工作。
二、 本委員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輔導室主任兼任之,輔導主任由校長於專任輔導教師中遴聘一人兼任之。
三、 其餘委員由校長就學校行政主管、輔導教師或專業輔導人員、教師代表、職員工代表、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聘兼之,學生代表及家長代表隨本職進退;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三分之一,任期為一年。
四、 組織系統圖如下:













































參、 職掌:
一、 輔導工作委員會
1. 審定輔導工作計畫、辦法、章則及預算。
2. 督導、協調各處室、全體教師推展輔導工作。
3. 評鑑輔導工作的執行成效。
二、 主任委員(校長)
1. 領導與綜理全校輔導工作,並定期召開輔導工作委員會會議。
2. 督導全校教師參與輔導工作,提供適當的輔導資源。
三、 執行秘書(輔導主任)
1. 擬定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2. 執行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決議事項,推展全校輔導工作。
3. 推展教師輔導知能研習。
4. 社區的聯繫及其他資源之運用。
5. 設置與充實輔導工作設施。
6. 策畫輔導工作評鑑及研究發展事項。
四、 輔導教師
1. 協助家長、教師推動學生之生活、教育及生涯輔導工作。
2. 進行個別諮商,從事個案研究,召開個案研討會議。
3. 策畫及執行班級與小團體輔導。
4. 策畫與執行心理測驗、專題演講、座談會…等輔導活動。
5. 傳送分享輔導簡訊及相關輔導知能刊物。
6. 學生資料之建立、保管與運用。
7. 升學與就業等生涯資料之管理、宣導。
8. 個案資料統計、分析及調查研究。
五、 導師
1. 協助學生建立基本資料並隨時補充、運用。
2. 家長之聯繫與家庭訪問。
3. 協助各項測驗之實施與解釋。
4. 學生特殊問題之辨識與初級輔導。
5. 學生生活、學習、生涯輔導之實施。
6. 主動積極參與各項輔導知能研習。
六、 專任教師
1. 主動積極參與各項輔導知能研習。
2. 關心學生行為表現,辨識與初級輔導學生之特殊問題。
3. 參與認輔與輔導相關工作。
肆、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舉行會議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
伍、 本委員會決議事項,由輔導室擬訂具體辦法,請有關處室及教師配合執行。
陸、 本章程經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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