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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113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申請
有意申請者,請於10月7日前至註冊組辦理 主旨:檢送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 113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申請書、申請學生清冊及臺中市 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獎學金Q&A各1份,請貴校協助符合 資格者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年8月22日中市教學字第 1130072050號函及台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 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案受理申請期間自113年9月16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0月 15日(星期二)止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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