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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三好校園海報競賽
類型:校外資訊
單位: 學務處
日期:2015/10/26
發佈人:施志勳



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104年度三好校園海報競賽實施要點
一、目的:為推廣三好校園理念,說好話、做好事、存好心之品德教育精神,辦理三好校園海報製作競賽,藉以推廣三好理念並鼓勵學子多元學習發掘自我才能。
二、主辦單位:國立彰化特殊教育學校
三、指導單位:星雲大師教育基金會、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彰化縣政府
四、參加對象:
(一)基本條件:彰化縣內國中小學生,再依符合下列身分別報名。
(二)身心障礙學生組:(送件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符合特殊教育法所稱之身心障礙者)
1、國中組
2、國小組(1~6年級)
(三)非身心障礙學生組:
1、國中組
2、國小組(4~6年級)
五、活動時間:
(一)報名及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4年11月12日截止
(二)獲獎公告日期及地點:104年11月25日前於本校網頁公告
六、報名方式:親送或郵寄至本校總務處,郵寄請於104年11月12日前(含當日)送達,逾期將不列入評比。
七、徵求作品要求:
(一)作品主題:三好校園-說好話、做好事、存好心。
(二)作品規格:A3大小(約29×42公分)紙張。
(三)創作方式:以水彩、蠟筆、馬克筆等彩繪或剪貼方式均可。
(四)參賽人數:每件作品不超過2人。
(五)作品背面右下方需黏貼報名表(格式如附件一,不足請自行影印使用)。
八、評審作業:
(一)評分項目及標準如下:
1、主題掌握:20%
2、創意設計:30%
3、美感色彩:30%
4、人氣票選:20%
(二)作品退件日期:104年12月9~16日。獲選優等作品由主辦單位收藏,其餘作品請至本校總務處領取。
(三)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專家負責評選工作,人氣票選由參加本校校慶人員投票。
九、獎勵方式:
(一)國中、國小各類組各取優等3名,頒贈新台幣500元禮券,獎狀乙紙,並將作品掃描成電子檔刊登於本校彰特園地以茲鼓勵。
(二)國中、國小各類組各取佳作6名,頒贈精緻獎品乙份,獎狀乙紙。
十、注意事項:
(一)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校拍攝、編輯用,以發揮推廣教育功能。
(二)請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四)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繳回獎金、獎品及獎狀外,並由次優作品(依所得序分排序)遞補。
十一、承辦競賽相關工作人員依實際執行有功人員依規辦理敘嘉獎乙次。

十二、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校三好校園計畫項下支應。

十三、本計畫經奉核可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者,得隨時由主辦單位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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