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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坊間電商平臺(例如蝦皮購物網站)刊登販售大專校院招生備審資料(包括學習歷程檔案)諮詢、代寫,並強調由大專校院教授、副教授等審查委員專業認證等涉虛偽不實之商品訊息

主旨:有關坊間電商平臺(例如蝦皮購物網站)刊登販售大專校 院招生備審資料(包括學習歷程檔案)諮詢、代寫,並強 調由大專校院教授、副教授等審查委員專業認證等涉虛偽 不實之商品訊息,請貴校務必轉知教師、學生、家長勿受 騙上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部111年5月9日臺教高(四)字第1112201845A號函 辦理。 二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之建置,提供學生定 期記錄自身於就學期間之學習表現,展現學生特色亮點及 學習軌跡,補強考試無法呈現之學習成果。

三、大學申請入學及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等招生管道,在第二階 段指定項目甄試中,增加學生可以從學習歷程檔案勾選資 料來製作備審資料之選擇;透過學習歷程檔案,學生得呈 現多元學習歷程資料並自主上傳,同時提高上傳資料之公 信力,以利大專校院提高審查品質。

四、學生於各教育階段學習之課程內涵及其所獲得之能力,均 有其真實存在;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於109年12月7日公 布「大學針對個人申請入學備審資料審查參考原則」,強 調「重視資料真實性及學生自主準備」,代寫備審資料非 學生個人自主準備,亦不屬於學生之真實能力。大專校院 透過招生專業審查學生備審資料,能詳實辨別備審資料之 真實性及學生之獨特性、素養能力、學習過程等。

五、本部已要求大專校院教職員不得以個人名義參與或兼職有 關營利性質且涉及學習歷程檔案準備或充實之營隊、課程 或諮詢工作室等相關活動,藉以收取報酬;另要求大專校 院辦理招生應遵守招生倫理,當年度招生試務或甄試委員 亦應落實迴避原則。

六、請貴校務必轉知教師、學生、家長,勿聽信、購買旨揭電 商平臺販售大專校院招生備審資料(包括學習歷程檔案) 諮詢、代寫及強調由大專校院教授、副教授等審查委員專 業認證等涉虛偽不實之商品,以免受騙上當。

七、副本抄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務請轉 知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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