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111年6月1日罕病社字第1110760030號函辦理。
二、檢附來函及相關資料供參。
三、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張毓宸社工師,電話:02-25210717分機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