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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食器時代─創意餐具設計競賽

類型:校外資訊

單位: 學務處

日期:2015/10/1

發佈人:施志勳

 

2015新食器時代─創意餐具設計競賽

一、           活動宗旨

餐具展現的是現實的生活中的藝術,也是呈現不同文化與時代特徵的重要元素。身處於當今的你,用什麼樣的器具於飲食當中?都顯現了個人生活的品味與樂趣。為帶動陶瓷文化創新產業,將日常用品需求提升到精神藝術層面,設計開發各式創意飲食器皿;除傳承經典工藝技術之外,更將傳統文化帶向產業發展,使產業兼具文化傳承使命,開發具有台灣在地特色且創新設計的文創藝術品,推動陶瓷產業邁向更親民、更貼近人群的工藝生活陶瓷。

二、           參賽資格:

u       有興趣於陶瓷工藝設計創作人士,不限年齡及專業。

u       每位參賽者可投稿1~3組。(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需指定一人為 全權代表)

三、           參賽辦法

以陶或瓷作為主要設計製作材料,瓷化燒成,並以飲食器皿作為創作主題,建議以生活創意性、實用性為主軸。可提出系列、組合或單件作品;規格以可放入長、寬、高各50公分木箱及10公斤以內為原則。

四、           參賽作品規定

u       參賽報名文件:含報名表、非專屬授權書(詳見簡章第十一與第十二項)

參賽作品包裝:參加比賽之作品請勿以玻璃裝框,作品請作者自行包裝親自送件為原則,若託運送件(規格以可放入長、寬、高各50公分木箱及10公斤以內為限),運送過程因包裝不妥所遭致損壞,由作者自行負責;易碎等有安全疑慮之作品,經主辦單位認定,不予收件。有特殊組裝作品之參賽者,須配合主辦單位至評審會場佈展,或附作品擺設照片,無法配合者,風險由參賽人自行承擔。

u       繳件方式:請將參賽作品依上述規格包裝好後,連同紙本報名表與已簽署好之授權書,自行在指定時間內送件至【315苗栗縣頭份鎮珊湖里學府路110號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文創育成中心】(上班時段:周一至周五 08:00~17:00)

u       未入選者退件:

A、自行取回:參賽者接獲通知後於指定收件時間內親至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辦理退件。如委託代理人代領,請出具本人簽名之委託書。

B、逾期未領:逾期者視同由本館全權處理參展作品,不再另行通知,必要時得向參賽者索取清除所衍生相關費用。

u       入選作品展出後退件:(退件方式同上)除企業贊助收藏之獎項外,其餘獲獎作品展出後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作者,自行於指定時間內領取,未如期領取者作品由主辦單位全權處理。

u       保險:參賽作品送件、退件運送期間保險費用由參賽者自行參酌投保。無論參賽者保險與否,參賽作品運送至評選地點期間之毀損或意外,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作品自入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育成中心起,經評審期間、準備期、展覽、退件前或退件截止期限前,保險由承辦單位辦理,負擔每件作品不超過新臺幣1萬元保險價值之保險費用。

u       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其參賽資格。

   (1)以他人作品參賽者。

   (2)抄襲他人作品者。

   (3)作品曾經參與其他競賽或獲入選獎項以上者。

u       截止收件時間:請於104年11月06下午5點前送達

u       洽詢電話:亞太創意技術學院

              文化創意產業育成中心   陳泱竹 小姐

              電 話 037-605603    手機  0961026123

            傳 真 037-605750

五、           評選方式

u       採一階段評審模式,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專家學者5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召開評選會議,選定得獎作品。

u       評選作業結束後將獲獎名單公布於亞太創藝技術學院網站,及苗栗產業推動中心服務平台,並致電通知獲獎人,並於頒獎典禮時頒發獎金、獎狀。

六、           評選標準

評選項目

評分比重

文化性:陶瓷食器文化意涵詮釋之適切性

30%

原創性:具創意發想之獨特性  

30%

藝術性:造型外觀之美感   

20%

商品化可行性:商品製成之可行性

20%

七、           獎勵辦法

名次

名額

獎勵內容

金    獎

1名

獎金新台幣50,000元、獎盃一只

銀    獎

1名

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盃一只

銅    獎

1名

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盃一只

優    選

5名

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盃一只

參加獎勵

凡參加者皆贈參賽證一只

八、           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審查後概不退還,送件前請自行拷貝存檔。

(二)參賽作品如有抄襲、仿冒、借用他人作品情形,經檢證舉發經評審委員認定屬實者,即取消獲獎資格,撤回獎勵收回獎狀及獎金。

(三)入選作品之影像,主辦單位有權作為攝影、印刷、刊登、宣傳、展示、影像宣導公益等用途,運用於相關文宣資料,以宣傳推廣陶藝創作藝術。

九、           本競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視情況調整之。

十、           活動相關資訊

(一)            指導單位:經濟部技術處

(二)            主辦單位:苗栗產業創新推動中心

(三)            承辦單位:工研院產服中心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文創育成中心

(四)            協辦單位:陶瓷創意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系、

茶陶創意研究所

(五)            電話:037-605603(市話) / 陳泱竹小姐

(六)            聯絡人Email:meggeyart@ms.api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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