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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1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資訊,惠請協助轉知相關人員,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7月6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652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來文1本文呈現檔、來文1附件1 (0086527A00_ATTCH15.pdf、 0086527A00_ATTCH16.pdf) 主旨:函轉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1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 土語文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資訊,惠請 協助轉知相關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校111年7月4日成大教字第1110201336號函辦理。 二、依據「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及「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 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配合「國家語言發展法」及 教育部於111學年度起於中等學校全面實施台灣本土語文教 育之政策以培育具備台語(閩南語)專長之中學教師。 三、招生對象: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 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 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具有成大全民台語認證或中央主管機關核發之閩南語中 級以上能力證明。 (三)最近5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台語 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且為現職之本土語 文(台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老師。 四、網路報名日期(含繳費截止日):2022年7月20日(星期 三)至7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止。 五、招收說明會時間:2022年7月14日(星期四)下午2:28,成 大台文系88154教室。 六、簡章及報名方式說明,請上網查閱:https://twl.ncku. edu.tw/ 七、檢附國立成功大學辦理111學年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 章一份如附件,如有疑問請逕洽該校承辦人甘小姐(電 話:(06)2757575#50149)。 正本:國立暨私立(不含北高新北臺中桃園五市)高級中等學校 副本:本署原特組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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