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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 函轉外交部為因應國人赴緬甸、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工作 落入詐騙陷阱並遭限制人身自由事宣導一案
說明: 一、依據外交部111年7月29日外亞太六字第1111302740號函辦 理。 二、檢送外交部製作之警語標示海報2件(電子檔),請於適當空 間張貼上揭警語標示海報,並請於班級社群平臺群組中加 強宣導相關新聞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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