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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新住民子女職業技能精進訓練實施計畫」,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發文字號: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347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0134764A00_ATTCH1.pdf) 主旨:檢送「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新住民子女職業技能精進訓練實 施計畫」,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 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實施對象為: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及設有專業群、 科(含進修學校、實用技能學程以及建教合作班)或綜合 高中專門學程之新住民子女在校生為優先。 三、學校辦理職業技能精進訓練課程,請依實施計畫之規定辦 理,並得分為2期申請,上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4月30日前 提出申請,下學期之訓練課程應於10月31日提出申請。 四、承上,有意申請「111學年度下學期」之學校,請於111年 10月31日以前檢送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逕送國立高雄 科技大學彙辦(網址:https://mkm.k12ea.gov.tw /projects/5/news);直轄市、縣(市)政府所主管高級中 等學校,應由所屬地方政府彙整後,再送國立高雄科技大 學。相關資訊或未盡事宜,請洽國立高雄科技大學侯嘉雯 助理(電話:07-8100888分機25262)。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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