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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洋文化攝影比賽徵件
類型:校外資訊
單位: 學務處
日期:2015/7/3
發佈人:施志勳



2015海洋文化攝影比賽
台灣四面環海,素有「福爾摩沙」之稱,有豐富的海洋資源、美麗的海洋景觀,因應衍生出許多「海洋文化」,如祭典、宗教信仰、水上活動等;希望藉由本次比賽能捕捉更多有關台灣本島、離島與外島「海洋文化」之美。

一、宗旨:利用鏡頭,重新發現我們所身處的海洋文化之美。
二、辦理單位: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通識教育委員會。
三、參賽資格:全國高級中學及職校以上之學生(含高中職、大專生、博碩士生)。
四、作品題材:
1.拍攝地點限台灣本島、離島、外島(金、馬、東沙、南沙等地)
2.海洋景觀、海洋意象及海洋文化之相關題材。
3.具海洋特色之景物、建築、活動與人文風貌。(如:慶典、船隻…)
五、作品規格:參加比賽照片尺寸一律採5×7吋光面彩色照片,傳統相機或數位相機(建議畫素300萬像素以上)皆可。並不得經人工加色、畫線、電腦合成或裝裱護褙、格放等。
六、參賽件數:每位參賽者至多5件;同一景觀主題以2張為限;超過不予評審。
七、獎勵辦法:
(一) 名額與獎勵:
第一名:壹名 便利超商禮卷$3,000及獎狀乙紙、精美紀念品
第二名:貳名 便利超商禮卷$2,000及獎狀乙紙、精美紀念品
第三名:參名 便利超商禮卷$1,000及獎狀乙紙、精美紀念品
入 選:若干名 獎狀乙紙及精美紀念品乙份
(二) 第三名(含)以上,每名參賽者每項限得一獎項。
(三) 評定成績未達評審標準時各獎項得從缺或不足額錄取。
八、收件方式:
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截止【郵戳為憑】
地點:註明「參加2015海洋文化攝影比賽」字樣,掛號郵寄至81157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 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委員會收 或於上班時間由專人送達上述地址。
繳交文件:(1)參賽照片及報名表(詳填表內各項資料並簽章)
(2)光碟(內含參賽照片原始檔及報名表資料)
*務必將上述(1)及(2)一同裝入信封袋中寄送,資料不齊者不予評審。
*報名表可由「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委員會」網頁下載
http://203.64.167.162/gec/
九、評審方式、得獎公佈: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於2015年9月15日前完成作品評審並於活動網站公佈(http://www2.nkmu.edu.tw/campus/gec/),另以專函或電話通知得獎人,未得獎作品不另行通知。得獎作品將於本校2015海洋文化國際學術研討會會場展出。
十、參賽規則:
(一)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應為符合作品規格之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並請註明拍攝日期與拍攝地點。
(二) 參賽作品應交付數位影像原始檔案(以光碟片燒錄),並於報名表詳填各項資料。
(三) 各參賽作品恕不退件。
(四)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複製及造假他人作品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五) 建議以硬紙板保護並掛號郵寄。參賽作品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六)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原著作者可享有姓名表示權。
(七) 凡參加本競賽活動,視同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一、其他
如欲索取參賽證明,請附回郵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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