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五色鳥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一、緣由:為籌辦2015台灣國際客家文化嘉年華會活動,對來自全球各地的民眾,宣傳新竹縣縣鳥「五色鳥」,以此活動鼓勵優秀創意與設計投入,增加與全民之互動,透過徵選方式,選出具有新竹縣特色的五色鳥吉祥物。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竹北市中正國小
四、參與徵選對象:
喜愛設計、想為新竹縣創造全新的吉祥物者。
五、徵件辦法:
1.設計主題
以新竹縣縣鳥「五色鳥」為設計主題。
2.設計規格說明:
設計色彩不拘,請使用Corl draw或Illustrator等向量繪圖軟體製作,於存檔時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設計完稿作品需附上原始檔案(點陣圖至少300dpi以上)及JPG格式檔案。
六、活動時間:
關於本徵選之重要時程,表列如下。如有變動,將透過教育處網站公告,敬請有意參賽者隨時留意本網站各項訊息內容。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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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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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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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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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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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 2015/7/8(寄件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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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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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評審評選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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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3-201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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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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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選結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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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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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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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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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28 (暫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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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收件地點:竹北市中正國小(302新竹縣竹北市中山路190號);請註明「新竹縣吉祥物設計徵選小組 收」;電話:03-5552464#810。
八、報名方式:
以A4規格(21公分x 29.7公分)彩色列印吉祥物設計,裱貼在直式八開250磅黑色卡紙中央。將參賽報名表(附件一)、創作理念(附件二)參賽者授權同意書(附件三),填寫用印完成隨作品附上,如委託授權請繳交(附件四),並附上完稿作品電子檔光碟(點陣圖至少300dpi以上) ,於104年7月8日前,郵寄至竹北市中正國小(302新竹縣竹北市中山路190號 新竹縣吉祥物設計徵選小組 收),即可完成報名手續。
九、注意事項:
1.每位參賽者限投稿一件。
2.參與新竹縣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評選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並需交付電子檔案,未依規定者,取消參賽資格。
3.送件作品如為已公開發表之作品、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著作權不清者、不符合本徵選辦法者,立即取消參賽資格,參選者並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4.投稿作品如有違反善良風俗,主辦單位有權進行刪除或不刊登。
5.徵選作品需填妥參賽者個人資料、參賽授權同意書、作品簡介,並保證填寫基本資料無誤,以便於得獎之通知。
6.作品投稿後無法修改或刪除,請務必確認投稿資料之正確性。
7.本次活動優勝者應配合主辦單位,整合各方意見修正設計內容。
8.參賽作品概不退還,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將存檔保留,不再辦理退件事宜,請參賽者自行複製保留作品。
9.得獎作品需為原始創作,如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涉及智慧財產權、著作權或商標、服務標章或機關標誌者,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遞補。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10.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參與頒獎儀式。
11.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印製成宣傳品、布偶以及刊登並於全球發行之權利,作者不得另行要求任何給付。
12.除報名表外,應徵作品正反面及創作說明,均不得簽名或標示記號。
13.獎項由評審會議評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
14.所得獎金應依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15.參賽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評選作業:
本次活動評選將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以及地方人士組成評審小組,從新竹縣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徵選作品中,綜合評分選出三名優勝者及五名佳作。
1.評審標準
新竹縣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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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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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之原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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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與構想之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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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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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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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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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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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獎勵辦法:
1.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狀乙張。
2.二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張。
3.三獎一名: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狀乙張。
4.佳作五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張。
(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十二、頒獎儀式:
104年7月28日(暫訂)於新竹縣政府舉辦「新竹縣吉祥物設計徵選頒獎儀式」,頒發獎狀及獎金給前三名及佳作代表。
十三、辦理比賽期間相關工作人員核予公假,實際執行有功工作人員6人依規辦理敘嘉獎乙次。
十四、本計畫陳 縣長核可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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