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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樂舞暨族語文化教育成果聯展實施計畫

類型:校外資訊

單位: 學務處

日期:2015/4/30

發佈人:施志勳

 

 

一、計畫緣起

      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向來有其獨特性與差異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發展署為讓更多學生認識原住民族文化,並推動原住民族動態藝術文化教育,以期建構多元文化知能,促使各高中職學子在求學過程中,間接建立認識原住民族文化傳承與學習包容多元文化之理念,並期望參賽隊伍可以與其他參賽團隊分享參加本活動心得互動交流。

二、計畫目的

  ()落實高中職學生對原住民族樂舞文化的傳承學習與推廣教育。

  ()促進高中職學生對原住民族動態藝術文化之認識。

  ()體驗台灣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藝術之美,建構多元文化視野。

  ()推動原住民族樂舞文化工作,促進學習並尊重多元文化。

三、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協辦單位: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技術學院

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5月15日止

    ()報名聯絡窗口:江青欣小姐

    ()電話:03-4117578#665

    ()e-mail:chingshin321@hsc.edu.tw

    ()地址:32544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高平段418號  

五、活動內容

  ()動態競賽:樂舞聯合展演競賽。

1.         時間:10465()上午9時至下午16

2.         地點: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終身學習館F301第二多功能運動廣場。

  ()靜態展覽:原住民族博物館文物數位化教學圖檔展覽、當地藝術家裝

     置藝術暨原住民傳統服飾展覽。

1.         參觀時間:10461日至65(上午10時至下午16

2.         地點新生醫護管理專科學校行政大樓A701大禮堂。

104/06/05日將會定時導覽,歡迎參加樂舞聯展各校先行預約團體場次,將安排專業導覽員做解說。

六、競賽時間與地點暨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09:00-10:15

報到(參與學校、工作人員)、自由彩排時間

10:15-10:30

場地整理準備

10:30-10:45

活動開幕

10:45-10:55

新生醫專達斯督努瑪團開場表演

表演團體1

10:55-11:55

各校展演時間

五所學校演出

11:55-13:00

用餐交流時間

13:00-13:10

下午場次開幕/原住民學生表演

表演團體2

13:10-14:10

各校展演時間

五所學校演出

14:10-14:20

原住民學生表演

表演團體3

14:20-15:20

各校展演時間

五所學校演出

15:20-15:40

中場休息(茶敘)

15:40-15:45

評審講評

15:45-15:55

頒獎

15:55-16:00

閉幕

 


 

 

 

 

 

 

 

 

 

 

 

 

 

 

 

 

 

 

七、競賽方式:

    ()比賽對象資格: 竹北區各高中職在學學生優先、全國各高中職在

        學學生,並以學校或社團為單位參賽。

    ()各校以組成一隊為原則。

    ()各校參加人員最少10人,最多以不超過30人為限,學生無族群限 

        制,每人只能代表一所學校出賽。

    ()單一性別學校得跨校組成競賽隊伍,惟以一校為原則,且跨校人數不得超過以該校報名人數之1/3

    ()演出時間為7到10分鐘,超時扣分標準詳見第玖點評分方式。

    ()服裝、音樂與所需之表演道具請自行準備。

八、評分方式:

    ()主題及特色30%

    ()服裝道具20%

    ()團隊精神20%

    ()舞蹈技巧20%

    ()臺風10%

     ※超時每30秒扣總分3分。

九、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勵金新臺幣25,000 元,獎狀乙面

    ()第二名:獎勵金新臺幣10,000 元,獎狀乙面

()第三名:獎勵金新臺幣5,000 元,獎狀乙面

十、報名資料製作說明:

填寫報名表電子檔寄至chingshin321@hsc.edu.tw

請參閱函文附件檔案

報名資料如附件

(一) 報名表

(二) 參賽學校簡介、參賽隊伍歷屆優良事蹟

(三) 參賽歌曲、表演項目表

(四) 參賽人員名單

(五) 參賽隊伍照片

十一、其他事項:

(一)             將補助15報名經審查確定參加競賽學校每校交通費8,000(

據核銷),並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辦理核銷工作。

(二)             活動當天提供午餐及午後餐盒。

(三)             將為參加活動之人員及學生承保平安保險200萬,請報名參加之 各校詳細填寫報名表上人員資訊。

(四)             碼編排之設計須符合劇場演出之規範,如禁止生火、水花、,因考慮地板之維護,如無事先協調告知,主辦單位保有禁止出賽之權利。

(五)             碼編排之設計須符合劇場演出之規範,如禁止生火、水花、,因考慮地板之維護,如無事先協調告知,主辦單位保有禁止出賽之權利

(六)             演出特效之運用應以在2分鐘內復原,不得影響下一團隊的演出,否則視同演出超時,超時每30秒扣總分3分

(七)             為尊重表演人員肖像權、著作權,於表演中,除參賽學校、主辦單位及委託廠商蒐集資料需要,得使用攝影機攝影、拍照外,其他人員不得攝影、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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