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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畫
辦理之「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金融基礎教育推廣計 畫」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2年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教育部主管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金融基礎 教育,本署特訂定旨揭計畫,請欲申請計畫之學校於112年 4月28日(星期五)前,將計畫申請表及經費申請表核章掃 描上傳至「https://reurl.cc/4QLaV2」,逾時不予受 理。 三、本案執行期程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計畫項 目如下: (一)每校向本署申請之補助經費以新臺幣8萬元為上限;金管 會將擇至多6組團隊為課程計畫模組種子團隊,履行金管 會之推廣工作,並簽署合作協議書,另由金管會額外補 助教師新臺幣1萬元教學費。 (二)應與金管會之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小組(以下簡稱推廣小 組)於學期前後召開2次會議並安排2次觀議課,以利推 廣小組掌握並協助課程狀況。 (三)每學期至少辦理2場金融教育教師增能研習,可向金管會 或承辦金融基礎教育推廣合作計畫之相關機構洽詢講師 名單。 (四)參與計畫者應於校內、跨校或結合校外團體推動金融基 礎教育相關之課程及活動,並廣邀家長共同參與計畫活 動。 (五)至少擇1案參與金管會保險局所辦理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 各級學校「金融基礎教育跨領域教學行動計畫」或「金 融基礎教育教學實施成果徵選活動」。 (六)於112學年度第1學期結束後2週內,以電子檔提交教學成 果紀錄,並授權予本署、金管會及承辦金融基礎教育推 廣合作計畫之相關機構,於推廣金融教育時重製使用。 四、本署將於112年4月17日(星期一)召開計畫線上說明會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3Okar8),並另函通知會 議資訊,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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