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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1獎學金公告(校外)
內政部移民署辦理「112學年度新住民及 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14日臺教社(二)字第1120110874號函 辦理。

二、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 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 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 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三、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一)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自113年2月22日(星期四)至113 年3月22日(星期五)完成系統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 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3年 3月29日(星期五)前寄至該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 受理。預計113年5月底公告獲獎名單。

(二)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 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 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視申請獎項核予新臺幣(以下同) 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請協助公告周知,推薦與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 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 (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送申請資料至該署(10066臺 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移民事務組游先生)彙辦,系統申 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該署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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