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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申請入學】113學年度「第二階段審查資料上傳系統(測試版)」開放通知&疑義申請及反映

為利考生預先瞭解並熟悉網路上傳(勾選)審查資料之操作介面及作業流程,本會特於4月12日至4月17日開放測試版供考生實作演練及檢視第1至第4學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請務必通過第一階段篩選之考生,儘早測試熟悉操作流程並檢視核對資料,以維護自身權益。

重要提醒

1.  申請入學網站業已公告「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操作說明及影音教學檔,貴校可自行下載運用或轉知所屬學生上網觀看,並輔導其完成上傳作業。

2.  考生若為112學年度各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測試版期間(113年4月12日至113年4月17日)登入後可檢視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1至第4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正式版期間(113年5月2日至113年5月8日),登入後可檢視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一至第六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

3.  本測試系統僅供考生測試及提前檢視並核對歷程資料是否正確,故生於測試版所上傳(勾選)之審查資料不列入正式資料。嗣後,考生仍須依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招生簡章相關規定及時程,完成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繳費、報名及審查資料上傳作業。測試期間,系統內所有校系一經確認即不得再進行測試。

4.  應屆畢業考生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1至第4學期之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多元表現之檔案資料有誤,應於113年4月18日中午12時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反映,未依限反映者,日後不得再提出異議。

5.  考生若為110學年度以後之畢業生,登入後可檢視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第1至第6學期之學習歷程檔案資料。另,依據教育部111年8月11日研商112學年度備審資料介接工作討論會議之決議:「110學年度以後畢業之重考生對於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有疑義,應於審查資料上傳測試期間且於畢業高中所定時間內,向畢業高中提出申請」辦理。

6.  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後,應儘速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明定「收訖明細」之規範,於三日內查明,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須依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主管權責單位規定辦理更正,以維護學生甄試權益。

※有關「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疑義處理流程」,請逕洽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主管權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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