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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3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
主旨: 函轉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教育部113年度中小 學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相關資訊 及原函影本各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日臺教師(三)字第1130034879號函辦 理。 二、旨揭培訓計畫課程重點如下: (一)課程期程自113年6月至8月舉行,場次分為線上課程及實 體課程(北區、中區、南一區、南二區及東區),兩項 課程均需參與。 (二)請學校優先薦派具以下資格之教師參與: 1、曾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並具有初階以上專 業回饋人才講師資格。 2、曾擔任國教輔導團員、地方輔導群教師或各縣(市) 優秀教師(super教師、薪傳教師)。 3、曾獲師鐸獎、教學卓越獎、縣市政府或全國性教學獎 項等之教師。 4、曾擔任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或曾參與社群,並獲各縣 (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之教師或校長。 (三)建議分階段課程參與對象: 1、初階課程:適合首次參加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課程之 學員。 2、進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初階課 程並完成認證之學員。 3、高階課程:適合已參加過社群召集人講師培訓進階課 程並完成認證之學員。 三、請各校薦派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講師,依照跨領 域、主題及各領域薦派人選參與,各區場次劃分縣市如 下: (一)北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新竹縣、新 竹市、苗栗縣、宜蘭縣。 (二)中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 (三)南一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四)南二區:嘉義縣、嘉義市、雲林縣。 (五)東區:花蓮縣、臺東縣 。 四、請各校欲參與旨揭培訓課程之教師,逕自於113年5月8日 (星期三) 前,至Google表單填寫個人相關資料,以進行 報名。(報名及課程相關資訊請參考:https://sites. google.com/go.utaipei.edu.tw/threelevel113) 38 五、若有課程之相關疑問,請逕洽承辦人臺北市立大學教育行政與評鑑研究所王思涵助理(電話:02-2311-3040轉 8308;E-mail:ras@go.utaipei.edu.tw)。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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