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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永泰公益信託委託普仁基金會辦理傳善獎學金申請案
說明: 一、陳永泰公益信託為鼓勵身處逆境仍力爭上游的優秀學生, 同時培養回饋社會的正面心態,特訂定本辦法。 二、推薦單位 本公益信託委托普仁基金會發函通知之學校。 三、學生資格 上述推薦單位所推薦之在學學生同時符合下列資格者: (1)、未受領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 (2)、年滿18歲至未滿26歲本國籍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及當學期 為高三、大一或大二生方可申請。不含在職進修生。 (3)、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80分以上(若有特殊技 藝另提供證明) 。 (4)、學生家庭經濟弱勢,經推薦單位實際瞭解確實需要支持 者。 四、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各推薦單位得推薦之名額依本公益信託發函通知為準。 每學期每名新台幣48,000元整。 五、申請作業 (1)、推薦單位審閱本辦法及其附件,確認可以無條件配合所有 事項後,再提出申請。 (2)、推薦單位針對符合第二條資格之學生,依附件「申請作業 流程」上列所需檢附資料,統一向本公益信託申請。如無推薦 學生,亦請發函告知本公益信託。 (3)、申請日期,每年5月1日〜25日接受推薦機構初次申請,收 件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受推薦學生將安排於7月1 日到8月25日進行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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