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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覽室電腦使用規則
類型:教資中心各項辦法
單位: 教資中心
日期:2012/5/7
發佈人:教資中心



文興高中暨附設國中部資源中心閱覽室電腦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九十年四月三十日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日第二次修訂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二日第三次修訂

一、資源中心閱覽室電腦以提供全校師生上網際網路為主,練習為輔。並按登記順序使用,每人每次以不超過一小時為原則。
二、使用電腦時,應保持安靜,動作輕盈,不得喧鬧,以免影響他人。
三、請保持設備與環境之整潔,絕對禁止攜帶任何食品飲料入內食用。
四、使用電腦前,請按規定程序開機,使用後若無人登記使用,請依正常程序關機。
五、非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電腦主機及其週邊設備,除維修人員外,不得掀開或拆開設備外殼。
六、發現機器有故障、不明原因當機或其他異常現象,請立即告知資源中心老師,以便處理。
七、嚴禁使用遊戲程式及瀏覽色情網站,違者重罰。
八、八、欲使用電腦列印者請至教學資源中心購買影印卡。
九、違反前述各項規定,悉依校規處理。
十、開放時間:
(一)週一 ~ 週四: 7:00 ~ 17:30。
(二)週五: 7:30 ~ 17:00
十一、若須於午休時間使用,請於當天中午十二點以前辦妥午休活動申請程序,並至教學資源中心登記。

十二、本使用規則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並呈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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