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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部推動「晨間閱讀」實施計畫
類型:教資中心各項辦法
單位: 教資中心 日期:2012/5/7 發佈人:教資中心 文興高中暨附設國中部推動「晨間閱讀」實施計畫 98年2月10日訂定 100年2月15日修訂一版 102年7月10日修訂二版 103年8月25日修訂三版 一、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推動高中職晨讀實施計畫 二、目的:增進課外閱讀,擴大學習領域增進其視野。培養閱讀習慣,使其融入學習及生活脈絡中。提倡校園閱讀分享之風氣,鼓勵學生多思考、多創作,提昇語文能力。 三、推動工作小組:相關處室主任、各班導師、國文科主席及各科主席等組成,必要時聘請家長會代表、專業人士擔任顧問。 四、實施對象:高一、國一、二。 五、實施時間:每週三、四上7:45至8:00。 六、實施內容與方式: (一) 各班遴選「閱讀寫手」(可由班級幹部兼任)協助與圖書館聯繫,並協助晨讀之推動。 (二) 依排定之時間實施,並於開始前5分鐘,取出個人準備閱讀之書籍。閱讀時請勿交談,安靜享受閱讀樂趣。 (三) 請同學自行準備適合自己程度之書籍,但不得閱讀報紙、雜誌、漫畫、教科書或參考書等。且言情小說、春天出版社、東立出版社、青文出版社、暮光之城、遊戲秘技及九把刀系列書籍等,皆不適合國中生閱讀,亦不可列入國中部晨讀課外書之內。若因閱讀不符規定書籍被查收、處分,需自行負責。 (四) 若有未帶課外讀物之同學,請向「班級書櫃」或「教學資源中心」借閱圖書。 (五) 晨讀日不進行任何考試或活動,可以閱讀課外書或書寫「文興高中閱讀記錄」。 (六) 期考前一週各班自行決定是否實施,但期考完後即恢復。 (七) 遲到同學進入教室應保持安靜並儘速入座,由各班幹部規定登記。 (八) 正式上課時不得閱讀課外讀物,若因閱讀非課內讀物被查收,需自行負責。 (九) 各班同學可以自行整理個人的心得寫作資料,參加本校或網路讀書會等相關競賽。 七、獎勵辦法: (一) 每兩個月,頒發晨讀「表現良好」之班級獎狀,以資獎勵。 (二) 每學期結束,晨讀皆「表現良好」之班級,每位學生記嘉獎乙次暨頒發班級獎狀,以資獎勵。 八、本計畫所需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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