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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4教資中心辦法與規定
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文興高中暨附設國中部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訂定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第二次修訂

一、本教室以供電腦相關課程教學、學生電腦技能練習、教職員電腦研習、社區大學電腦研習或經校方安排利用電腦融入各科教學的課程為原則。

二、未經校方或管理老師許可,不得進入本教室。

三、凡本校師生欲利用課餘時間(午休、週末或本教室無人使用之課堂時間)使用本教室,須經申請核可,並有負責老師在場方准使用。

四、進入本教室後,請按號入座,不得喧鬧,以免影響他人。

五、使用本教室務須保持設備與環境之整潔,絕對禁止攜帶任何食品飲料入內食用,並請在換下室外鞋後再進入本教室。

六、操作電腦前必先了解使用要領,不諳操作方法,必須有指導人員在旁指導說明,否則請勿使用。

七、使用電腦前後,請按規定之程序開機與關機。

八、非經同意,不得任意搬動電腦主機及其週邊設備,除維修人員外,不得掀開或拆裝任何設備。

九、發現機器有故障、不明原因當機或其他異常現象,請立即向任課或指導老師反應,以便登記處理,未登記者視為個人故意破壞。

十、本教室所有電腦嚴禁使用遊戲程式、瀏覽色情網站或進入聊天室聊天及傳遞簡訊等,違者予以小過乙上處份。

十一、上課中,應專心學習或練習老師指定的教材,不得開啟與上課內容無關的檔案。

十二、嚴禁在電腦上任意安裝其他軟體或利用電腦複製或散播他人文件等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違者除依校規嚴懲外,並自負民、刑事責任。

十三、下課離開本教室,應將機具及座椅歸定位、維護四週環境之整潔,並確實將電源及門窗關妥。

十四、違反前述規定,除依情節輕重簽請懲處外,如有人為故意損壞,經查明屬實者,應另負賠償責任。

十五、本使用規則於呈請  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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