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Recent

數據載入中...
首頁 > 4教資中心辦法與規定
文興高中喜閱讀書獎勵辦法
類型:教資中心各項辦法
單位: 教資中心
日期:2007/6/15
發佈人:劉妙娟


文興高中「喜閱讀書」獎勵辦法

2007/6/14訂定
2012/2/22修訂
2013/06/27再修訂
壹、實施目的:
一、 培養學生良好閱讀習慣,鼓勵學生善用圖書館資源,擴大學生學習領域。
二、 推動學生閱讀,培養終身學習習慣,增進學生自學能力。
三、 提倡校園閱讀分享之風氣,鼓勵學生多思考、多創作,提昇語文能力。
四、 提升學生閱讀興趣,給學生擁有帶得走的閱讀能力。
五、 鼓勵學生善用休閒時間,充實知性生活,經營感性人生。

貳、實施對象:全校學生

參、實施方式:
一、 閱讀星光:
1. 鼓勵學生多借閱圖書館之書籍。
2. 獎勵借閱書籍最多之高國中學生:
(1) 上學期(全校):高中取前15名且借閱超過6本者,國中取前10名且借閱超過4本者。
(2) 下學期(一、二年級):高中取前10名且借閱超過6本者,國中取前8名且借閱超過4本者。
3. 依借閱書籍之數量著記嘉獎1至2次獎勵。
4. 依借閱圖書排行榜錄取若干名,頒發「閱讀星光」獎狀。(高中取3名,國中取2名)
5. 獲「閱讀星光」獎之學生,由教資中心安排參加讀書會心得分享活動。
6. 高、國三學生於畢業前統計其在校期間借閱總數(累計至5月31),取前3名頒發「閱讀王」獎狀及獎品獎勵。
7. 為提升班級圖書借閱率,於學期末時頒發借閱率最高的前幾名班級獎狀。高中部取前五名,國中部取前3名。

二、 心悅墾讀:
1. 經由閱讀心得發表,分享閱讀喜悅。
2. 凡借閱圖書館書籍(漫畫除外)閱讀完之後,可於網路班級讀書會發表或以書面方式書寫心得報告。
3. 發表之心得應繳交電子檔至資源中心核備。
4. 繳交閱讀心得日期:學期間每月20日。(如遇假日順延)
5. 作品必須為親自創作,不可抄襲他人成品,否則如經發現,取消累積之篇數,並依校規議處。
6. 每篇不得少於500字,經教資中心確認並公佈在「原滋原味哈爾特」,每累積3篇嘉獎乙次。
7. 在學期間累積15篇以上者(累計至高、國三上學期),頒發「心悅墾讀」獎狀及獎品獎勵。

三、喜閱讀書會:
1. 高中一、二年級及國中一、二年級得申請成立班級讀書會,推動並培養班級讀書風氣。
2. 以團體的方式共同閱讀教資中心之書籍為活動目標。
3. 教資中心於各班讀書會第一次聚會時舉辦導讀活動。
4. 每學期提出一篇「悅讀分享」報告,於班會時間發表。
5. 成效良好者,給予讀書會成員嘉獎乙次之獎勵。

肆、其他
1.鼓勵學生於課餘時間閱讀,正常上課時間不得閱讀課外讀物。
2.逐年編列圖書設備預算,充實圖書館軟硬體設施,提供師生完善的學習資源。

伍、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