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文興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105學年度招生獎勵辦法 104年12月08日修訂
一、招生依據:台灣省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
二、招生名額:彰化縣政府教育局核定班級數(男女兼收)。
三、招生對象:限國小應屆畢業學生(曾參加本校國小學力競試,表現優異獲獎狀者優先錄取)。
四、就學獎勵:
【一】、入學部份:(適用國中一年級上學期)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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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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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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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力競試前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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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三年學雜費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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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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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力競試前6~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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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三年學雜費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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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力競試前11~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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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三年學雜費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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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學力競試前16~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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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學期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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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畢業成績優異者第一學期發給獎學金如下:
第一名(縣、市長獎)-限卓越縣長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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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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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議長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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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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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學部份:(適用國一下學期起)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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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勵 標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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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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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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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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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全年級排名百分之二以內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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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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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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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全年級排名百分之五以內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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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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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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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1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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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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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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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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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2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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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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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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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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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3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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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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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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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助學金項目:
1.本校教職同仁子弟,在校期間享受學雜費比照公立學校收費標準優待;
教職同仁子弟入學競試成績優異與比照公立學校收費優待條件擇優獎勵。
2.同一家長兄弟姊妹同時在本校就讀,達三人或以上者,其一人
(最高年級者)獲獎助學金$20,000元整。
六、凡獲獎助學金者,而中途轉學,追溯就學以來享有之全部獎學金,全數繳回
文興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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