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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114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鑑定簡章
主旨:檢送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共2份,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縮短修業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1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行政組辦公室辦理報名(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逾期不受理。
三、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下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定期評量及八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前二次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名資料,於112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行政組辦公室辦理報名(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逾期不受理。
四、簡章函知各校並公告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
(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
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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