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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持續辦理「國民法官制度校園推廣(第十期)計畫」,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共同舉辦國民法官相關活動
一、依據司法院114年1月14日院台廳刑四字第11302025713號函 辦理。 二、為使國民法官新制深耕校園,並致力於校園推廣法治教 育,司法院自108年度起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 獲得來自各界的熱烈迴響,確實達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成 效,爰續於114年度辦理旨揭計畫,使更多校園學子瞭解新 制內涵。 三、旨揭計畫係以下列形式,邀請高中職以上各級學校(包括 大專院校、所屬系所辦公室或立案社團)申請與司法院或 所屬各法院共同舉辦: (一)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由司法院或所屬各法院依 照不同之學習階段及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模擬法庭案 例、劇本、教材等輔助工具,使學生們能夠親身體驗國 民法官制度相關審判案件進行過程,司法院或所屬各法 院並將派員赴活動地點現場或視訊指導。 (二)國民法官校園專題演講及其他各項宣傳活動:由申請人 提出與司法院「國民法官制度」相關之活動計畫,經司 法院審核通過後,將依申請人需求提供包括講座、教 材、經費等資源。 四、旨揭計畫詳細內容、申請資格、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 項等相關資訊,將於114年1月24日起公布在「國民法官專 網」(路徑:國民法官專網/宣導推廣/多元推廣/校園推廣 /校園推廣活動簡介,https://www.judicial.gov.tw/tw /cp-2362-784749-6d668-5.html)。 五、司法院得視情形彈性調整旨揭計畫之申請期間、辦理期程 及舉辦方式,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承辦人:刑事廳陳 育琪科員,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314,電子信箱: yuchi73@judicial.gov.tw。 ![]()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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