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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4 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處理之行為人防治教育人員培訓研習】
主旨:本署委請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辦理「114年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請貴校薦派相關人員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署「114年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次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研習日期:114年5月7~9日(星期三~五)。
(二)研習地點:視決標後確定。
(三)參加對象:
1、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國立大學附設小學及法務部少年矯正學校,擔任執行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教師,每校1人,預計錄取70人。
2、本署相關業務主管及承辦人員。
3、承辦學校工作人員。
4、請各校薦派教師,近2年未曾參加者優先錄取;另請勿薦派輔導教師、實習教師、代教師或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
(四)報名方式:
1、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14年4月7日(星期一)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3.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研習代碼:4939144)。
2、凡報名參加研習者請務必填寫Google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97MifVc5umsPr2MJ8。
3、錄取名單於114年4月9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本署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資源中心(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GenderCase)及國立大湖農工學務處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
三、本案若有相關疑義,請聯絡活動承辦學校:
(一)聯絡電話: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037-992216)。
(二)聯絡人:吳小姐(分機702)、楊主任教官(分機701)、鄭學務主任(分機411)。
四、為培訓防治教育專業人員適性規劃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以強化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之成效,參考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100年9月23日教中(二)字第1000591646號函,請貴校教務處盤點校內師資後,薦派合適正式教師參與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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