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社團舉辦校外活動,必須主辦單位發文本校經校方核可,並檢具活動參與人員之「活動申請表」(需有校內指導老師帶隊)、「緊急聯絡名冊」、「家長同意書」、「活動企劃書」、辦理參與人員保險資料與「具結書」,於活動前兩週備齊資料送訓育組核備,俟獲得核可後,始得舉辦活動。所需相關資料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