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文興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106學年度招生獎勵辦法
一、招生依據:台灣省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
二、招生名額:彰化縣政府教育局核定班級數(男女兼收)。
三、招生對象:限國小應屆畢業學生(曾參加本校國小學力競試,表現優異獲獎狀者優先錄取)。
四、就學獎勵:
【一】、入學部份:(適用國中一年級上學期)
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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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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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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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力競試排名前1~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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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三年學雜費全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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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全免$2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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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學力競試排名前11~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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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三年學雜費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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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減半$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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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學力競試排名前16~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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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三年獎勵金
新台幣每學期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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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雜費補助$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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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小畢業成績優異者第一學期發給獎學金如下:
第一名(縣、市長獎)-限學習優質縣長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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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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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議長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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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幣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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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學部份:(適用國一下學期起)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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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勵 標 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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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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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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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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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全年級排名百分之二以內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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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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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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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全年級排名百分之五以內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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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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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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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1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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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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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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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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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2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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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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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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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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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3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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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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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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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助學金項目:
1.本校教職同仁子弟,在校期間享受學雜費比照公立學校收費標準優待;教職同仁子弟入學競試成績優異與比照公立學費優待條件擇優獎勵。
2.同一家長兄弟姊妹同時在本校就讀,達三人或以上者,其一人(最高年級者)獲獎助學金$20,000元整。
六、凡獲獎助學金者,而中途轉學,追溯就學以來享有之全部獎學金,全數繳回文興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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