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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興高中附設國中部106學年度招生獎勵辦法

天主教文興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106學年度招生獎勵辦法

一、招生依據:台灣省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

二、招生名額:彰化縣政府教育局核定班級數(男女兼收)。

三、招生對象:限國小應屆畢業學生(曾參加本校國小學力競試,表現優異獲獎狀者優先錄取)。

四、就學獎勵:

【一】、入學部份:(適用國中一年級上學期)

種類

獎勵

獎勵說明

1.學力競試排名前1~10名

國中三年學雜費全免

學雜費全免$28,955

2.學力競試排名前11~15名

國中三年學雜費減半

學雜費減半$15,000

3.學力競試排名前16~20名

國中三年獎勵金

新台幣每學期壹萬元整

學雜費補助$10,000

  3.國小畢業成績優異者第一學期發給獎學金如下:

第一名(縣、市長獎)-限學習優質縣長獎

新台幣壹萬元整

第二名(議長獎)

新台幣伍仟

【二】、在學部份:(適用國一下學期起)

類別

           

獎學金金額

 

1

前學期成績在全年級排名百分之二以內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壹萬元整

2

前學期成績在全年級排名百分之五以內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伍仟元整

3

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1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叁仟元整

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4

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2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貳仟元整

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5

前學期成績在各班排名第3名並未受記過(含累計3次警告)以上處分者

壹仟元整

與第12款條件擇優獎勵

五、助學金項目:

1.本校教職同仁子弟,在校期間享受學雜費比照公立學校收費標準優待;教職同仁子弟入學競試成績優異與比照公立學費優待條件擇優獎勵。

  2.同一家長兄弟姊妹同時在本校就讀,達三人或以上者,其一人(最高年級者)獲獎助學金$20,000元整。

六、凡獲獎助學金者,而中途轉學,追溯就學以來享有之全部獎學金,全數繳回文興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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