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青年就業獎勵計畫」1份,請 協助轉知宣傳,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9年6月18日發就字第 1093500772號函辦理。
二、勞動部為鼓勵應屆畢業青年於後疫情時期、就業市場逐漸 回溫之際,儘速就業,規劃各項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 109年6月15日發布實行「青年就業獎勵計畫」,針對本國 籍15歲至29歲108學年度應屆畢業青年,舉凡於109年9月底 前受僱從事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且穩定就業滿90日者,發 給就業獎勵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倘持續穩定就業達180 日者,則加發就業獎勵1萬元,每人最高獎勵3萬元。
三、為利青年朋友瞭解本計畫,請惠予透過學校官網、電子郵 件、Facebook及Line等可觸及學生之相關方式,向學生宣 導。可連接勞動部建置之專頁(網址:https://www. taiwanjobs.gov.tw/internet/2020/youngTwn/),供青年 查詢本計畫申請流程、申請表單、諮詢窗口及相關問答等 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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