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蕭清源先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 金會辦理獎助學金,自即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止申請,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蕭清源先生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 金會109年11月8日清原字1091108001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就讀本縣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在學學生。
三、申請資格︰
(一)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家庭之子女。
(二)單親家庭或隔代教養家庭之子女。
四、檢附來函供參,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案聯絡電 話:04-879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