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nt數據載入中... |
欣榮圖書館111年國中小英文比賽辦法
一、 指導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福田文教基金會 承辦單位:欣榮紀念圖書館暨玉蘭文化會館 二、 活動目的:鼓勵國中、國小學生厚植英文的基礎。 三、 比賽組別:分國小、國中兩組。 四、 比賽時日:民國 111 年 11 月 5 日(星期六) (一) 國小組:進場上午 09:00,比賽時間上午 09:20 ~ 10:10。(50 分鐘) (二) 國中組:進場上午 10:40,比賽時間上午 11:00 ~ 12:00。(60 分鐘) 憑參賽證進場,進場至比賽開始為監考老師說明時間。比賽開始 10 分鐘後,不 得要求進場。比賽時間內不得出場。 五、 比賽地點:南投縣竹山鎮大勇路 26 號,欣榮圖書館四樓多功能教室。 六、 報名資格:凡國內公私立國中、國小在學學生,均可報名參加。 七、 人數限制:每組各限 100 名參加。按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八、 報名日期:如推薦報名已額滿,即不再接受自由報名。 推薦報名:自 111 年 10 月 1 日(六)起至 10 月 15 日(六)止 自由報名:自 111 年 10 月 16 日(日)起至 10 月 30 日(日)止 九、 報名手續: (一)推薦報名:請填寫報名表,並由級任導師或授課老師任一人簽章後,加蓋教 務處章,集中後親送或傳真至本館。如傳真,請來電話確認之,並請於三個 工作天內補寄報名表正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英文比賽),逾期喪失參賽資 格。名額限制:國小組各校班級數在 19 班(含)以上者可推薦 6 名,7-18 班者可推薦 4 名,6 班以下者可推薦 2 名;國中組各校班級數在 19 班(含) 以上者可推薦 6 名,7-18 班者可推薦 4 名,6 班以下者可推薦 2 名。 (二)自由報名:請填寫報名表,親送或傳真至本館。如傳真,請來電確認,並請 於三個工作天內補寄報名表正本(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英文比賽),逾期喪失參 賽資格。 (三)因名額有限,當同一學校報名國小組人數(含推薦報名及自由報名)已達 8 名;國中組人數(含推薦報名及自由報名)已達 8 名時,將准由他校學生優 先參賽。如最後仍有餘額,再依報名表到館先後順序一校遞補一名平均分配 餘額。獲准參賽名單以本館網站公佈為準,未通過報名者,本館不另行通知。 (四)經學校推薦報名,無故缺考者,按缺席人數遞減該校下年度比賽推薦名額。 已完成報名(含推薦報名及自由報名),因故不能到場參賽者,應於比賽 3 日 前通知本館,否則喪失其下次報名資格。 (五)報名表格:請向本館索取或自本館網站(http://www.hsinrong.org)下載。 2 (六)連絡管道:傳真號碼(049)2637-777。本館電話(049)2637-666 分機 212。 十、 獎勵辦法: (一) 獎勵名額:每組各錄取優勝者 10 名,分別頒給獎狀、獎金。獎金金額如下: (如評分結果多人同分者,該當名額獎金累計按同分人數平均分配之。) 組別 冠軍一名 亞軍二名 季軍三名 優良獎四名 國小組 3,000 2,000 1,400 1,000 國中組 3,600 2,400 1,600 1,200 (二) 團體獎:每組錄取三校各給予獎座及獎金新台幣伍仟元。 1. 團體獎限於同一學校參賽同組學生 3 名以上者始列入計算。 2. 同一學校推薦及自由報名合計達 4 名以上者,以得分較高前 3 名列算。 (三) 指導獎:報名時如填有指導老師者,得獎後,由承辦單位頒給獎狀一紙。 (四) 參加獎:參賽學生均可獲贈小紀念品一份。 (五) 如各該組別報名未額滿,或參賽成績不如預期,獎額得部分從缺。 十一、比賽題型: (一) 國小組:單字選擇、句中選出單字字義、閱讀測驗、聽力測驗等。 (二) 國中組:句中選出單字字義、閱讀測驗、聽力測驗等。 十二、比賽須知: (一)比賽使用答案卡作答。請用 2B 鉛筆,按題號將正確答案畫在答案卡上。可用 橡皮擦修改,不可使用立可白或修正帶塗改。不可在答案卡上做任何記號。 (二)不按上述規定作答,一律不予計分。 (三)不按公布座次入席、冒名頂替、或有任何舞弊情事者,一律取消參加資格。 如已頒給獎勵,全數追回。嚴重者,公布其姓名。 十三、評審及頒獎: (一)評審:於各組比賽結束後,立即進行讀卡評分。 (二)公布:11 月 8 日(二)中午 12 點前將評審結果公布於圖書館公告欄及網站。 (三)頒獎方式:由本館專函通知各得獎人就讀學校,請校長頒發獎狀並公開表揚, 以資獎勵。獎金請各得獎人(個人獎)、獲獎學校(團體獎)於 11 月 18 日(五) 前出具領據(以郵戳為憑),並附上個人帳戶、學校專戶影本後核撥。 十四、注意事項: (一) 獲准參賽名單:推薦報名訂於 10 月 18 日(二)公布;自由報名訂於 10 月 31 日(一)公布名單,請上本館網站查詢。指導教師名單既經填列,不得要求更 改。 (二) 參賽證於比賽當天四樓大廳報到處核對身分證件,確認無誤後發放。 (三) 不按公布座次入席、冒名頂替、或有任何舞弊情事者,一律取消參加資格。 如已頒給獎勵,全部追回。嚴重者,公布其姓名。 瀏覽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