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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綜合高中課程計畫,審查通過。(109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
教育部 函
受文者: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18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字第1100059153號
主旨:貴校所報調整後「109學年度入學適用之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備查,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溪湖高級中學110年5月12日溪高教字第1100003585號函辦理,並復貴校110年3月3日文高教字第1100000037號函。
二、請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平臺(網址:https://course.tchcvs.tc.edu.tw/course.asp,以下簡稱課程計畫平臺),於文到1週內辦理下列事項:
(一)至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填報系統匯出課程計畫電子檔(封面已含備查文號),第1頁印出核章後,掃描取代原計畫第1頁。
(二)將含備查文號及校長核章之課程計畫電子檔,公告於學校網站,並上傳至課程計畫平臺之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填報系統,及填報公告之網址;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溪湖高級中學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計畫填報系統陳智政先生,聯絡電話:04-8826436分機1214;電子信箱:hhsh108@mail.hhsh.chc.edu.tw。
三、貴校經本部備查之課程計畫,將由課程計畫平臺產出課程代碼,請確認課程代碼已成功匯入校務行政系統並已更新完成,以確保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正確性,並確實依備查之課程計畫提供學生選課及實施課程,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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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受文者:彰化縣私立文興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31日
發文字號:臺教授國字第1090009193號
主旨:貴校所報「109學年度入學學生適用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中課程計畫」,經檢視後尚符課程綱要規定,爰同意備查,另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溪湖高級中學(以下簡稱溪湖高中)109年1月21日溪高教字第1090000425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於文到1週內,於網站公告載明本部備查文號之調整後課程計畫,並將更新後課程計畫電子檔重新上傳至綜合型高中課程填報系統,俾利更新綜合型高中課程計畫填報系統之課程計畫;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溪湖高中綜合型高中課程計畫填報系統陳先生,聯絡電話:04-8826436;分機:1214。
三、貴校經本部備查之課程計畫,將由臺中家商產出課程代碼,請確認課程代碼已成功匯入校務行政系統並已更新完成,以確保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之正確性,以維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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