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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2訓育組公告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對參與歲時祭儀之原住民學生核予公假
一、依據本署105年11月2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50130425號函及107年4月20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42839號函(諒達)續辦。
二、原住民學生参加歲時祭儀可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第6款規定,依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歲時祭儀時間,各該原住民族放假一日辦理。
三、爰請對參與歲時祭儀之原住民學生核予公假;併請將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納入學生請假規定,以確保原住民學生參與歲時祭儀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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