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Recent

數據載入中...
首頁 > 2訓育組公告
「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
一、為鼓勵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大專及中小學生,請貴校踴躍推薦學生參加「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二、推薦對象:就讀國內公立、已立案私立學校與本部備案之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及本部立案之海外臺灣學校(含各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並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之112學年度在學學生。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推薦單位及受推薦人應檢送下列資料表全部資料各2份,並按(一)至(六)依序排放文件:
(一)2024總統教育獎受推薦人基本資料表(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逕自報名系統匯出列印紙本,浮貼兩吋半身彩色照片一張)。
(二)2024總統教育獎推薦資料表。
(三)2024總統教育獎受推薦者資料使用同意書。
(四)2024總統教育獎各校(單位)推薦檢核表(並請依項次確實勾稽)。
(五)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身心障礙學生另需檢附衛生福利部之身心障礙證明文件或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之相關鑑定文件。
(六)相關書面佐證資料(若無則免附)。
五、依推薦對象、推薦條件,進行推薦作業,各校或各社會團體推薦名額以每組推薦1名為限。一律採取網路報名(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edu.tw)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社會團體應檢附政府立案之證明文件,並主動知會受推薦人就讀之學校,以利後續相關事項之協調與進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機構或團體,須檢附推薦學生在學證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取得學籍者,需檢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教育局處核發之學生身分證明。
六、推薦時間:自112年11月29日(星期三)起至112年12月28日(星期四)止(郵戳為憑),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及資料者,不予審查,視同資料不符,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並請依「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規定,將相關推薦表件資料函送承辦學校國立東石高級中學辦理(地址:61357嘉義縣朴子市大鄉里253號)。
七、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國立東石高級中學圖書館張世宗主任,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八、檢附「2024總統教育獎遴選分組實施計畫」1份。
九、另本部自90年起開始辦理「總統教育獎」之遴選表揚活動,並將獲獎學生的成長故事、努力事蹟以感人影片呈現。請踴躍至「總統教育獎」網站(https://pea.ncyu. edu.tw)瀏覽或下載,並運用於生命教育講座或活動之教材,宣揚面對生命困頓卻不自我放棄、發揮人性積極面之精神。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