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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十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一)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星期二)起至9月1日(星期一)止。 (二)參賽資格:1、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2、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比賽日期:1、南區初賽:114年9月27日(星期六)。 2、北區初賽:114年10月4日(星期六)。 3、中區初賽:114年11月1日(星期六)。 4、全區決賽:114年11月22日(星期六)。 (四)比賽辦法: 1、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3、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4、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三、相關報名事宜洽詢資訊:請逕洽承辦人張先生,電話022272-2181轉2577。 ![]() ![]() 瀏覽數
![]() 2訓育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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