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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暨傷殘榮軍子女就學優待之學生請領事宜
說明: 1. 依據「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與傷殘榮軍子 女就學費用優待基準及請領規定事項」辦理(詳如附 件)。 2. 111學年度第1學期主食米每月發給金額,依行政院農業委 員會農糧署公布蓬萊白米111年6月前之零售月均糧價核計 為42.47(元/公斤)。 3.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請檢附下列文件函送核辦: 申請書、撫卹令影本、身份關係文件(如撫卹令已註明學生姓名者不需檢附)。 4. 同時符合本項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 規定者,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請領。 5. 符合申請資格者, 請備妥文件於9/30前親洽註冊組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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