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參與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民間意見徵詢第二輪審查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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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21日臺教學(二)字第1100049563號函辦理。
二、依CRC施行法第7條規定,我國業提出首次國家報告,並規劃於110年11月發布第2次國家報告;衛福部自110年5月27日起至110年6月11日止辦理兒童權利公約第2次國家報告第二輪審查會議(共8場次)。
三、為保障兒童及少年參與公共事務、表達意見之權益,請各級學校對於報名旨揭審查會議之學生,從優予以公(差)假登記。
四、旨揭查會議預計召開8場次會議,每場次召開原則以半天為限,如下:
(一)第1場:110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總論、第1章、第2章及第10章。
(二)第2場:110年5月31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3章。
(三)第3場:110年6月3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6章。
(四)第4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五)第5場:110年6月7日(星期一)下午2時;預計討論第5章及第9章。
(六)第6場:110年6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7章。
(七)第7場:110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預計討論第4章及第8章。
(八)第8場:1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備用。各場次如未及討論完成,於第8場次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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