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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兒少表意權之策略與注意事項」手冊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6月16日社家幼字第1100601136號函辦理。
二、為使各領域兒少工作者理解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被傾聽及意見獲得考量的權」,以落實我國兒少表意權推動事項,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特編撰旨揭手冊。 三、旨揭手冊電子檔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CRC資訊網(路徑:教育宣導/多元素材/認識兒童權利公約專區;https://reurl.cc/KAQ6ye),請轉知所轄學校教師參閱。 四、本案若有未盡事宜,請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江雨潔,04-2250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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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訓育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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