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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拔南華大學110學年度傑出校友
二、推薦書暨相關資料、證明文件請於110年11月15日前(郵戳為憑),逕寄至本校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產學合作組。 三、檢附「南華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書各乙份,或逕自至本校產學合作暨職涯發展處網站(https://reurl.cc/ZjGQdA)下載。 四、傑出校友經遴選委員會審通過並核定後公告當選名單,將於本校校慶典禮公開表達。 瀏覽數
2訓育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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